中国消费者报石家庄讯(记者孙蔚)刚刚进入2020年,河北唐山便推出网签限售新政。1月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规范。根据此次市中心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新政,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通知》,唐山市将着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稳控,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房屋交易时间方面,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自收到全部购房款或首付款当日,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网上交易平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房源成交情况。
《通知》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或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收取认筹金;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合作单位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以售房为名吸收存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占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等规定。
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标价之外加价及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违法行为,唐山市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对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在6个月或12个月内不予受理该企业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唐山市早在2017年就发布了针对外地炒房团的限购政策,此次限售政策的颁布,被业内认为是唐山楼市调控2.0版本。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唐山这次对中介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多,客观上将使得后续在销售环节上更加规范,防范价格炒作现象。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唐山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9%,与银川并列涨幅领跑。
在二手住宅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11月份唐山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8%,同比上涨14.7%,其环比和同比上涨幅度均位列70个大中城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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