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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费”追踪:自查整改完善收费标准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1-14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12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2版以《二次供水费收得不明不白》为题,报道了吉林大安收二次供水费一事。

  12月13日,记者从吉林省大安市市委宣传部获悉,有关该市二次供水收费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作出积极回应,目前,正在进行自查和整改,城市供水收费将更加规范和透明。

  据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安市城区现有集中供水户数48329户。20世纪80年代末期,居民住宅楼开始收取二次供水费,此费是通过泵站将市政配水管网饮用水提升到各楼层住户家中产生的费用。当时收费标准按面积收取1元/平方米。2014年、2015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发(2014)13号《关于开展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安市开始实施二次供水改造,撤并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新建、改造二次供水老旧管网,改造老旧居民楼内老旧管线,更换成为无负压设备,保证了居民供水安全和质量。全市改造面积为150多万平方米,户数约占全市供水户数的1/3。改造后延续原有的收费标准进行二次供水收费,其余居民二次供水收费由物业公司等部门收取。

  针对二次供水费收取出现的问题,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仔细研究,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积极整改:一是将二次供水改造完成的小区移交到大安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保障水平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后,统一移交到供水企业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二次供水改造和供水管理移交。因此决定马上启动提前移交工作,将二次供水改造完成的小区的二次供水管理移交到大安市自来水公司,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二是完善收费标准制定。已与当地发改局等部门联系,马上启动二次供水价格核算、收费标准制定,制定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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