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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陪游”须坚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底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11

  原标题:“私人陪游”须坚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底线

  张智全

  据12月9日中新社报道,近年来,随着旅游业不断发展,个性化和私密化成为游客新需求,许多游客开始选择私家导游或伴游服务,不仅有人陪玩、陪聊还能陪拍照,顺便还能交个朋友。“私人陪游”虽灵活,却也存在无导游资质、无安保措施等隐患。

  “私人陪游”满足了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提升了旅游体验。同时,该模式对促进旅游服务创新也具有探索意义。然而,少数陪游者不遵守契约精神和诚信缺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这种基于双方互信的模式,容易因陪游者诚信缺失产生难以预料的风险。

  比如,陪游者缺乏应急专业技能,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无法给游客提供必要的援助;有的收费高,服务水平却一言难尽;还有少数人以陪游服务为幌子提供有偿擦边服务等。这些乱象不仅让“私人陪游”模式变得不靠谱,也践踏了诚信和契约底线。

  “私人陪游”乱象频发,而游客对此无计可施,凸显了该模式在发展初期缺乏有效的刚性约束。不少游客多在网络社交平台上雇请陪游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靠口头承诺或“君子协定”。这种缺乏法律保护的契约协议,无法让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分明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在所难免。

  在各地“卷”文旅以及游客个性化需求越来越火爆的当下,如何让“私人陪游”服务守住初心,是一道必答题。

  陪游者诚信待客,应是基本遵循。如果为了蝇头小利而在服务质量上放水,或者没有专业知识技能,甚至不顾法律底线就承揽导游业务,既是对游客的不负责任,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诚信的另一面是契约精神。“私人陪游”服务的双方只要达成合意即构成契约关系,陪游者理当不折不扣地遵守契约精神。

  具体而言,一方面,陪游服务双方,应就各自权利义务细节进行事先约定,“把丑话说在前头”。陪游者应事前就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形做好必要的准备,须知,商业性陪游服务绝不仅仅是“陪着游”,而是“陪着游+综合服务”,确保消费者安全、提升其体验,应是基本要求。

  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和网络平台要通力合作,就陪游者需要的专业技能、从业资质、服务质量、契约协议等,出台规范性指引和示范合同文本,助力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并提供解纷机制。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对少数罔顾诚信的陪游者套牢失信惩戒的“紧箍”,倒逼其主动把诚信守约作为行动自觉,推动“私人陪游”服务在坚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底线中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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