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 欢迎访问质量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打假动态

假羽绒制品满天飞,消失的不只是羽绒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26

  冬季来临,羽绒服、羽绒被等羽绒制品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但一部分假羽绒制品却在线上、线下市场肆意泛滥。央视财经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商家为降低成本、追逐更高利润,便在生产过程中动起了歪脑筋,选择以“飞丝”冒充“羽绒”,这些不达标的假羽绒被除了被消费者买回家中,也会流向酒店、民宿等场所。

  “2888元不要,888元也不要!”“95%的绒子,像葡萄串一样,很蓬松”“贴身去睡,真的像睡在云朵里一样的感觉,摸起来像摸婴儿的肌肤一样”“98鹅吊绒,一等品”……直播间内,那些促销价仅需几百元的羽绒被,在主播们激情四溢的叫卖声中,被赋予了诸多诱人特性。但在记者调查走访的过程中,直播间工作人员披露了惊人的内幕:各种产品质量标识都是假的,“让他做啥标就做啥标”;检验检测报告、羽绒充气标是成批采购的,“牌牌1元钱,2块钱”;以次充好之所以成为“公开的秘密”,是因为“基本上客户是摸不出来,一般他不懂的,看不出来。”

  直播宣传天花乱坠,产品质量一塌糊涂,劣质羽绒制品消失的不只是羽绒,同时还有监管——网络主播鼓动唇舌为劣质商品营销造势的时候,网络平台有没有尽到监督检查的责任?当劣质羽绒制品成为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利益链的时候,监管部门到底在做什么?

  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及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广告违法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8项直播带货中常见的违法行为。202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正式施行,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虽然相关规则已经出台,但在现实中,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直播带货乱象仍然频发。不良直播间里的套路如出一辙,主打的就是利用话术诱导消费者下单。这显然已经不是虚假宣传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欺诈消费者。随着直播电商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投诉量也与日俱增,由此难免会给行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作为技术提供者、规则制定者、流量分配者,电商平台集多种角色于一身,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都应该主动扎紧管理机制的篱笆,避免给假冒伪劣产品留下可乘之机。无论如何,不应该任由直播间夸夸其谈、自说自话,肆无忌惮地“挂羊头卖狗肉”。

  此外,近期媒体还曝光了各类消费欺诈行为,比如不合格的电热毯、假黄金、假进口水果、假品牌蟹……综合来看,这些商家都是将低成本、货不对板甚至不合格的产品通过虚假宣传、假冒标签等方式,进行高价售卖或是当成合格产品售卖,严重坑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这些消费乱象的“病理表现”虽然在线上,“病灶”却是在线下——造假行为之所以成为某些行业内部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实际上也意味着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和缺位。

  相关制度规则已经明确,监管部门不能总等着乱象曝光后再介入调查。铲除假冒伪劣商品的滋生土壤,既要重视媒体监督和消费者举报,也要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借助多种渠道和手段,主动查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同时不能继续纵容虚假标签扰乱市场。只有线上线下齐发力,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企业、行业的健康发展。(赵志疆)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news/32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量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量法治网 fzw.xfz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32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