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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等,海口一美容工作室被罚没款87690元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4-10-2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经营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等,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被罚没款87690元。

  据介绍,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一东路22号1楼1层A126的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经营的斑宜净美肌精华等4款产品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与实际备案产品不一致,班宜净蛋白粉等3款产品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现场对其中6款化妆品进行抽样。8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果为“BANYIJING检出地塞米松0.51μg/g,水杨酸0.004%”。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的行为构成经营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购买上述产品,未按要求做好购进验收工作,未做好购销记录;经营的产品“班宜净美肌精华”“班宜净亮肤乳液”“班宜净日霜”“班宜净晚霜”“班宜净蛋白粉”和“班宜净(银色盒装)”为未经备案的化妆品,违法所得2500元,货值金额11510元;经营的产品“BANYIJING”为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违法所得660元,货值金额2190元。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存在经营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作出没收化妆品230盒、没收违法所得3160元、罚款8453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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