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的名义给消费者发函,诱导消费者通过加QQ等方式处理退费一事,省消保委严正声明:
一、省消保委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省消保委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消费者投诉,不会通过私下建群、要求下载APP或小程序、或者加QQ以及收费等方式处理消费纠纷。
二、任何未经授权或许可使用省消保委名称的行为,均构成侵权,省消保委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相关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目前已有个别消费者将函件内容发布至短视频平台,省消保委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切勿进行二次传播,严防上当受骗,如遇类似事件请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上一篇:一图全解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量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量法治网 fzw.xfzn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