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3月1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举办2024消费维权年主题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郝建玉,山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田志强出席会议。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在活动中对2024消费维权年主题和省消协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
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其目标是: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
郝建玉表示,希望大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这一大好时机,推进全省2024年“3·15”主题宣传活动走深走实和新消保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提升维权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爱萍从立法背景、体例和内容等方面,结合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与保护消费者权益面临的问题,对《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围绕预付费消费、老年消费、网络直播带货等消费热点进行了案例分析。
参会的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表示,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普法教育,坚持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尽享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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