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 欢迎访问质量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投诉维权

手机内存“缩水”一半 调解后补差价换机

来源:陕西消费者协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9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徐霞客分会接到一起手机内存“缩水”的消费投诉。消费者陈先生称其在某手机店预约购买一只某品牌128G内存的手机,在使用了近半个月后,无意间被友人提醒查看手机的相关信息,才发现原先的128G内存变成了64G内存。

  自感被欺骗的陈先生非常恼火,遂来到该手机店要求更换128G内存的手机,但是该手机店认为陈先生当时支付的价格是64G内存的手机价格,且在现场当时并没有对该手机提出异议。双方僵持不下。于是陈先生向消保委徐霞客分会寻求帮助。

  江阴消保委徐霞客分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了解情况,经调查,陈先生提供的手机序列号与手机发票等资料可以表明该手机确实由该手机店出售,但是陈先生本意购买的128G内存,现场销售人员推荐的64G手机并未向陈先生讲述清楚手机的配置与性能,所以才造成此次手机的乌龙事件。

  后经霞客分会工作人员调解,最终该手机店愿意给陈先生更换相同规格的128G内存的手机,陈先生向店家支付200元的购机差价。陈先生表示满意,并向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该手机店把64G的手机卖给消费者,虽然没有欺诈行为,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wqxw/2020/1231/5279.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量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量法治网 fzw.xfz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32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