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 欢迎访问质量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消费常识

谨防疫情防控期间以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的网上收费诈骗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2-19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王思北)记者17日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近期,一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人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对此,预警提醒,延期开学期间,教育部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并免费提供有关教材电子版等学习资源。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预警提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整合资源,指导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网络学习或电视空中课堂学习,防止再购置新的设备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同时,认真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进行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量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量法治网 fzw.xfz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8924号-32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