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讯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一份《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住建发〔2019〕90号),被有关中介和房企放大传播后进而引发媒体关注。
长沙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正式文件与2017年《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并非外传的限购放松限购松绑等。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给出的官方回复称,只是正式实施的办法中增加了明确,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即对该市923限购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 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表明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也就是说,长沙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限制,但仍需24个月工资流水和居住证。
按照此次正式实施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长沙市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个税限制,还可申请购房补贴。
办法规定,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房后可以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办法明确,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根据正式实施的办法,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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