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姚晓军 记者顾艳伟)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公布今年第二季度受理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汽车消费纠纷239起。投诉集中在售后维修和服务、合同等方面。售后维修和服务类投诉占比达33.47%,合同类投诉占比28.87%。
不久前,南宁消费者宋先生购买了一辆汽车。购车时,商家告诉宋先生其所购车辆为智尚科技版。后来,宋先生了解到汽车生产厂家出厂的车辆款式仅有智尚版,配置与商家提供的智尚科技版有差别。商家在智尚版出厂配置基础上加装了中控显示屏,并以智尚科技版的名称出售,销售价格比智尚版高1万元。宋先生认为商家加装的中控显示屏价格太贵,如果自己在其他店里加装显示屏只需要1000元。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显示屏的差价9000元。
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投诉进行调解。商家称在消费者购车时已明确告知显示屏为选装件,车辆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不同意退还钱款给消费者。经调解,双方最终未达成一致。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商家在销售汽车时可能会在原车基础加装配置,消费者在订购车辆前应当现场看车,了解车辆配置情况、价格等,并以书面形式落实到合同中。如对车辆及增配部件、装饰件等有特殊需求,注意向商家说明清楚,并且将双方约定的商品详细名称及品牌型号等写到书面合同上,保留凭据以便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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