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 郑铁峰)为规范老年保健食品市场行业发展,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消保委联合各县(市、区)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保健食品消费状况调查并公布调查报告。据悉,此次调查从今年10月初开始,采用问卷方式。其中,网上调查共收集调查问卷1271份。通过基层消费维权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向全市消费者开展的面对面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892份。两项合计有效问卷4163份。
调查主要从购买保健食品的途径、支出金额、对保健食品认识程度、保健食品欺诈销售等方面展开。丽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回收的问卷认真汇总、整理、分析,得出保健食品主流消费人群是中老年人,近两年内购买过保健食品的超七成,近2成以上的人购买过3种以上保健食品,超七成的购买者是通过熟人介绍购买。
结果显示,购买保健食品的支出数额主要集中在5000元以下,但是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也有1.56%。近一半的人对保健食品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保健食品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药品。对于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40.50%的购买者表示不认识。近两成的人有购买保健食品被欺诈的经历。
根据调查结果,丽水市消保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利用免费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免费义诊等带有诱导、欺诈性质违法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反欺诈和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辨识能力和反欺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防止保健食品违法销售行为的死灰复燃;消费者到医院等正规医疗机构查明自己的身体特质,按需进补,切记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丽水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时要到正规商场、超市、专卖保健食品的门店购买,不要轻信商家举办的会议、免费体验、免费旅游、上门推销等销售方式。购买时还要查看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批准文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全,并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产品的保健功能、注意事项,然后决定是否购买和使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记得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以免发生纠纷后无法举证维权。一旦发现假冒伪劣或作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要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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